籍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按地域划分。籍贯的填写首先是以自己的祖籍为准,也就是说你和你的家族的“根”是在哪里的,以父系为准。操作上可根据你父亲的籍贯填写。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200号 只需填写为:重庆黔江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填写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种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第二种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