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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芜湖市退休医保要多少年?

289 2023-04-18 16:00 admin

2022年芜湖市退休医保要多少年?

职工医保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芜湖统筹范围内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低于15年。居民医保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一、自2013年元月1日起,在芜湖市统筹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养老或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享受本市统筹范围内医疗退休待遇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本市统筹范围内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低于15年。本市统筹范围内,包括芜湖市本级及所属县、区。

二、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统筹范围内已建立城镇职工养老或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享受医疗退休待遇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其中:

(一)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省部属单位职工,原市区国有、1978年底以前的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老大集体”)、事业单位改制职工以及2004年6月1日前统筹范围外转入的国有及老大集体固定职工,从2013年7月1日起应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满足下列规定的,享受医疗退休待遇:

1、2013年7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经批准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申报办理医疗退休待遇时,本市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由5年逐步过渡到15年,即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申报办理医疗退休待遇时,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6年;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申报办理医疗退休待遇时,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7年,依此类推。

2、2013年7月1日后未按月连续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报办理医疗退休待遇时,应按申报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补缴,补缴后达到规定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可享受医疗退休待遇,但补缴与已缴年限合并计算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高于15年。

(二)统筹范围外就业参保缴费的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职工以及市县之间转移接续的各类参保人员(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其医疗保险累计实际缴费满15年且在转入地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可享受医疗退休待遇。

四、对于申报办理医疗退休待遇的个体参保人员(含已在我市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一次性补足规定缴费年限有困难的,可以按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足规定缴费年限后,享受医疗退休待遇。

芜湖市社保缴费基数跟退休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在退休后

养老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个人不交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你是提供了一些信息,但是没有涉及到参保地历年社平工资、您历年的缴费基数、个人账户本息合计,尤其是当地2012年度的社平工资很关键但又不可预测,所以是没有办法计算出具体的养老金的

45年的工龄,应该会有较高的养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