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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137 2023-06-16 19:25 admin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1]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2]

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县也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如2009年9月,湖南省长沙县撤销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重庆市丰都县设有名山街道、山东省高唐县设有鱼丘湖街道、广东省龙门县设有龙城街道等;2016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后,德清县设立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永嘉县辖东城、南城、北城、瓯北、乌牛、黄田、三江7个街道;2019年贵州省册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从原者楼街道析出部分村寨,设置高洛街道[3]。

此外,很多地区伴随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最具典型的为北京近郊乡镇,这些地区仍旧保留原来的乡镇建制,乡镇政府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乡镇以下的区划单位以社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