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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公路局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46 2023-06-22 06:17 admin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意我局在2008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5名,根据吉安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吉人字[2008]13号)文件规定,为使招聘人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促进吉安公路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链渣册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公路事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公路工程专业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中文、机电专业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曾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不接受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的报考。

四、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

1、吉安市公路局勘察设计院:公路工程专业2名。

2、吉安市公路局路桥工程局:公路工程专业1名;

机电专业1名。

3、吉安市公路局遂川分局:中文专业1名。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成立吉安市公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事局、市公路局、用人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人事科。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和相应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报考人员可从江西省吉安市人才交流网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5张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市公路局人事科备查)。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统一到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报名并缴报名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至7月12日。

报名地点: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

联系人:冯莉萍

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由吉安市公路局统一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签订诚实守信声明,承担因其提供的虚假信息不予录用等一切后果。

(三)统一考试

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公共科目考试:参加吉安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采取全市统棚宏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确定合格标准分数线,时间为 月 日(待市人事局通知)。公共科目考试后,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吉安市公路局组织实施。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对象,其考试成绩必须是在市人事局划定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以上,专业科目考试按岗位不同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拟聘用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不得低于65分,即使总成绩达到录用范围,梁笑亦取消其录用资格。

3、面试(考评)工作:由吉安市公路局根据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按岗位不同进行,面试人员先后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面试时限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成绩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后,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由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统一组织,指定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200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考核

考核由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组织实施。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由吉安市公路局对拟录用人员采取公示的方式,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考试费用

报名费按市人事局(吉人字[2008]73号)文件执行,每人30元,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每人30元,在面试前缴纳。体检费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相关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必须实行人事代理。并与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合同书》报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鉴证。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人员予以辞退。

2、试用期及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应聘者所填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流或安排到其他部门、地区工作的可能。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公共科目考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及体检名单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江西吉安市人事局人才交流网,也可向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咨询。

咨询电话:

下载: 《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