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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否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

160 2023-08-24 20:55 admin

政府当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只要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就享有相应民事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当然也就可以成为诉讼主体。 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十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 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 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 止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