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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终剩余资金会计科目怎么做?第二年怎么支出?

291 2023-09-18 04:55 admin

事业单位年终处理程序是:先将收支转入“事业结余”或“经营结余”,然后将结余进行“结余分配”计算“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再将未分配转入“事业基金”的“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 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人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布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铺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倍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结余分配

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给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