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丧假规定,一般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与企业职工丧假规定基本相同。
对企业职工丧假,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并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进入九十年代,一些省市把丧假天数增加到了五天,直系亲属范围扩展到了岳父母和公婆,但爷爷婆婆和外公外婆均不在可以请丧假的范围之内。 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及待遇的有关规定》 六、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在其主要亲属死亡后,用于处理丧事的假期。 (一)丧假的条件 工作人员的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的假期 丧假假期一般为三天,工作人员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在外地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丧假期间的待遇 在批准的丧假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本人自理。 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 (川劳险[1993]95号)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