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
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3.
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
拟聘单位和原单位沟通,确定档案存放地点,然后开介绍信前往档案存放地点对档案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档案中的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入党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