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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个事业单位节能规章制度

217 2023-12-09 09:34 admin

求个事业单位节能规章制度

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事业单位的建设,引导所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 自觉厉行节约,不断降低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节能的分类动态监督管理。 1、用电管理 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夏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机, 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 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 1 小时空调。 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 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白昼灯”。 ⑶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 各类用电器电源。通过分组电源开关控制等办法,对空调、楼道 照明灯和大功率电器实行定时开关制度。 2、节能产品的采购。 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进行采购,优先购买经 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 3、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工作日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 严禁公车私用,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车辆管理执行定点 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实行一车一卡, 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此项工作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5、废品的回收利用。 局机关各处室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处置。

二、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 1、节能工作的管理和具体实施 所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里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 导。领导小组由所长刘惠珍担任组长,副所长周春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主 任组成。 2、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单位的节能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 力。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 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节能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干部 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 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 组织好节能节水宣传活动,通过制作节能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 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 节约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3、节能工作的督导检查 。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单位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 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终组织对各科室节能工作进行考 核,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科室将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科室予以 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条件之一。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任何部门都行,要全的,急!!!高悬赏!

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发的《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给你,供你参考: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 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 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 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市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市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