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总则161条?
民法典第161条—第175条,规定了代理制度,如代理适用的范围、类型、代理效力规则、终止等内容。
第176条—第187条,规定了民事责任,如责任承担方式、免责事由、请求权竞合的选择等内容,民法典未介入区分民事责任与请求权的关系。
第188条—第199条,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规则、中止、中断、除斥期间等。
第200条—第204条,规定了期间计算的单位、方法与例外。
二、民法总则全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三、1955年民法总则?
最早的是1955年10月5日的“民法总则草稿”,其第一章规定基本原则,第二章规定权利主体,第三章规定的就是权利客体,第28条公开申明“民事权利的客体包括物和权利”,继而再规定法律行为等内容。
1955年10月24日“民法典总则篇”仍采上述体例,第三章规定物和权利,申明“另案为民事权利的客体”。1956年12月17日“民法典总则篇”第三章也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客体”。这说明,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法并未采用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的作法。
四、民法总则何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共十一章二百零六条。
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而制定的。
五、民法总则学了什么?
民法总则》系著名法学家施启扬先生之重要著作。《民法总则(修订第8版)》以明白浅显之语言,介述与研讨民法基础理论,融法律条文释义、典型案例评析、部院解释与指令等为一体,并施先生具三十余年法务公职经历,于理论阐释之际多有经验体悟,较之一般学院派著作,更具知行合一之特点。施先生于书中尤重视对于民法基本理论之比较研究,而不囿于地方性实践。
六、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关系?
民法总则基本上就是现在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着统领作用,是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民法典最为抽象的部分。民法典共1260条,其中总则编共204条,约占民法典的16.2%。总则编包括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等内容。
七、民法总则有公积金吗?
民法总则没有公积金的规定,相关规定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八、民法总则118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法调整静态的财产关系不同,民法中的债权调整动态的财产关系。债权属于民法中债之复杂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债权来自债这一重要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所谓“抽象出他们的共同特征”乃是指从法律事实中分离出它们的构成要素,然后抽象出它们的共同要素形成法律概念。法律概念的形成过程就是对要素进行列举与抽象的过程。
《民法典》总则编中的规范不是描述性的规范,而是对其所规范的具体事物加以抽象、概括的结果。立法者对其抽象出的若干要素,经过总结与加工,形成了法律中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法律的规则与原则。离开了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与原则难以建立,民法体系也失去了构建的基础。
九、民法总则第122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十、民法六大总则?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六大原则,行为人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应当遵守这六大原则,否则其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一、民法总则六大原则是什么
民法总则的六大原则为: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4、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全部民事主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
5、绿色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