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可以代位几次?
代位继承没有次数限制,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二、代位追偿与代位赔偿的区别?
一、代位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立法目的不同
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驾驶者分担违法成本。而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获得双重赔偿和防止第三者逃避责任,使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公平。
3、法律性质不同
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都是法定的权利,但其性质不同。
三、代位执行与代位追偿有区别吗?
答:代位执行与代位追偿从定义上有区别
代位追偿: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人责任方索赔。简言之,代位追偿就是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是一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
代位执行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
四、古代位阶?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五、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代位求偿原则是从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造成并负有赔偿责任,则被保险人既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果被保险人首先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则保险人在支付赔款以后,保险人有权在保险赔偿的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而被保险人应把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反之,如果被保险人首先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获得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就不能再向保险人索赔。
六、代位赔偿条件?
被保车辆必须上了交强险和车损险,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的。
2.如果事故只是因为自己失误造成,并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
3.事故第三者无责,不能申请。
4.如果损失并不属于车险保险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者,无论是否全责,都不能申请代位赔偿
七、代位追偿流程?
车险代位求偿流程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2)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书面转让给保险人。
(3)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款理算,支付赔款。
(4)保险人赔偿后,业务处理部门进行结案登记,并注明“代位赔偿案件”。
(5)有关部门组织向第三方的追偿工作。
(6)代位赔偿后,追回的款项冲减赔款。
(7)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得到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金额时,超过部分应退还被保险人。
八、代位追偿条件?
代位追偿的条件为被保险人已经收到了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该事故是由于第三人对保险标的造成了损害从而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向造成事故的第三人追偿在赔偿金范围内的权利。
九、代位清偿请求权与代位求偿权?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代位清偿请求权就是代位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十、保险代位赔偿流程?
保险单位求偿的流程如下,首先要提供一个交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对方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方的驾驶证照片,对方的行驶证照片和对方是什么保险公司,把这几个材料交给自己的保险公司,然后要求在维修厂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会安排受理单位球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