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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

284 2024-01-16 04:17 admin

一、浙江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

六条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应体现若干测评要素。

  第七条 面试测评方式由组织实施面试的主管部门确定,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也可采取其他面试测评方式。

  第八条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进行专业测试。

二、2017江苏公务员录用什么时候公示名单?

一般江苏公务员各招考单位录用公告会在面试和体检结束一个月或者2个月左右。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时间是5月7日、8日两天,5月21日是公安类面试,接下来还有政审等环节。

今年录用公告会在7月份左右发出。

具体上班时间以各个招考单位通知为准。一般是8月份。

三、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

当你考虑加入浙江省公务员队伍时,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就是你必须面对的第一步。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将成为你的最佳指南。在这个官方网站上,你将获得关于考试的最新消息、报名信息、考试大纲和相关指导。它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资源,帮助你了解考试的流程和要求。

报名流程

首先,在报名前你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年龄限制和其他资格要求。一旦确认符合条件,你可以在官网上找到详细的报名流程和要求。

你需要填写在线报名表,并确保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检查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后,提交申请并支付报名费用。在提交之后,请密切关注官网上的通知,以确保你的申请得到审核和确认。

具体的报名流程可能因年份和考试版本而有所不同,因此,及时访问官网并仔细阅读所有相关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考试大纲

了解并掌握考试大纲是你准备考试的关键步骤之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提供最新的考试大纲,包括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等。大纲的准确把握能帮助你更有针对性地制定你的复习计划。

大纲通常涵盖的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面试等。每个科目的分值和考试形式也会在大纲中进行详细说明。了解每个科目的重要性和要求,有助于你有条不紊地备考。

在官网上,你可以下载和查看完整的考试大纲和相关指导手册。逐一阅读大纲内容,理解考试要求,并根据大纲编制你的学习计划和复习重点。

准备复习

为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充分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官网上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包括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和参考书目。

下载并完成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能帮助你熟悉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这些题目也以其高度相似性而闻名,因此通过反复练习,你可以更好地了解考试的答题技巧,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性。

同时,参考书目也是有效的学习资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可能提供一份推荐书单,涵盖了各个科目的参考书。阅读这些书籍,能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为考试做好全面准备。

面试准备

除了笔试,面试也是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一部分。为了顺利通过面试,充分的准备是必要的。

官网上可能会提供面试的相关指导和经验分享。你可以了解面试的题型、面试的形式和面试评分标准。更重要的是,你可以通过模拟面试和面试培训来提升你的面试技巧和自信心。

模拟面试可以帮助你熟悉真实面试环境,尝试回答可能的问题,并改进你的表达能力。面试培训可以向你介绍面试技巧和技巧,例如如何回答开放性问题、如何展示你的领导能力等。

关注官方通知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是你获取最新考试信息和官方通知的重要渠道。

官网上发布的通知可能包括考试日期、考试地点、考试流程的更新等。这些信息对于你的考试准备至关重要,因此请时刻关注官网上的公告。

在官网上,你还可以找到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如果你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通过这些方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结语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官网将成为你成功考取浙江省公务员的好帮手。通过官网,你可以了解所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包括报名流程、考试大纲、学习资源和官方通知。

准备考试需要时间和努力,但只要你按照官网提供的信息和指导进行规划和准备,成功不会太远。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你将能够成为浙江省的优秀公务员。

四、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五、新录用公务员如何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另外,你还没明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体制外是双向选择,我不乐意干直接可以辞职,体制内如果辞职需要单位同意,否则很麻烦。而且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内肯定是不能辞职的,硬走的话单位只能按开除或者取消录用,你这铁路公安,估计最低服务年限都得是5年,别合计了,走不了的,走了就别当公务员,当时考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觉悟。

六、山东公务员何时录用?

2021年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大幅提前,2020年11月20日-11月23日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12月19日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进行笔试考试,具体的面试及体检时间暂时未公布,但预计在2021年3-4月份进行。具体录用时间预计2021年7月-8月之间。预祝考生成功上岸。

七、清远公务员拟录用?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方雨欣、陈紫涵两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实事,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实事材料的,不予受理。

八、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

1.公务员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执行。人民警察职位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其中涉密要害职位拟录用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政治考察规定。

2.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应按照录用管理权限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设区市相关网站上。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孝感2023录用公务员?

不确定。

原因是,公务员录用的具体情况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政府预算、岗位需求、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等,这些因素难以预测和概括。

无法准确预测孝感在2023年是否会录用公务员。

如果您对公务员录用感兴趣,可以多关注相关部门和网站的招考信息,积极准备考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此外,也可以积极了解社会和就业形势,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好准备。

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录用单位怎么填?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这个表格是招录单位(一般是县级组织部或人事局)填写的吧,怎么可能由你本人来填写?估计是那个经办人偷懒,让你们填写一些个人基本信息交给他,他收回表格估计还要重新录入电脑打印,现在录用审批表都要求打印,手写的不行的。

如果是这样,填错就填错,不碍事的。

慎重一点,保险一点啊,那就重新填写一份。

去向给你发表格的人,再要1份。

你不好意思向他要?你刚录用,不敢要啊?要了他不给?那就照着表格,在EXCEL里打出一份一模一样的,或者把表格交给打印店,让他们制作一份一模一样的。

做不了一模一样的?那就用涂改液把你填写的内容全部涂掉,把表格的框框补齐,复印去,要几份,有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