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市的公务员好考吗?
1、地方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现在大部分省份也不要求户口,即也是面向全国,但其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比如江苏、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地方对户口有限制要求(具体看职位)。
考试一般为本省人事 考试中心自主命题,如北京、上海。2、虽报考比例不会比国考大,但是省考难度也很大,必须谨慎面对。3、多数岗位都有专业限制
二、县级市地税局公务员是怎么招的?
通过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招的。税务部门属于国家垂直管理系统,每年的下半年都会通过统一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公务员,感兴趣的话可以多加关注。
三、县级市局的事业编好还是街道办的公务员好?
乡镇公务员比县局事业编制好一些,原因如下:
一、首先身份问题,对于刚进入单位的乡镇公务员,以后可以凭公务员身份考到县级各级党委政府机关。
二、前途问题,乡镇公务员凤毛麟角,熬到一定年限可以进副科,而且可以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而事业编没有资格报考。
三、工资收入方面,目前公务员不断涨工资、各地区都实行阳光工资,而事业单位尤其是自收自支单位,面临着工资收入没有保障的问题。
四、县级市环保局人员属于公务员吗?还是事业单位?
环保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但是里面的人就什么身份,就不一定,可以是公务员、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可以是机关工人,甚至可能就是临聘人员。 单位性质与里面工作人员的身份不一定是必然关系,以环保局举例,环保局是行政机关,有行政编制,里面的工作人员可以是公务员,同时,环保局下属的环境监察大队等可能就是事业编制,比如说环保局的副局长,一般来说是公务员,但可以是参公或者事业身份,因为县级以下允许混岗,即事业身份干公务员的岗位,还可以聘任,工人身份,聘任你任公务员的岗,但身份不变。 总而言之,机构性质不等同于人员身份。
五、省考,乡镇公务员跟县级市交通运输局该选择哪个,求大神指导?
这是哪个省这么猛,现在就出公告了。各有优劣,看你需求。
你家要是就那个县的,或者将来就在那个生活也知足,而且个人也不求仕途,在县运输局舒服些。
如果你最终目标是回到市里,在人脉基本为0的前提下,完全靠自己,乡镇机会更大。前提是你能拼,能干,适应体制,而且要苦个几年。能拼能干的大有人在,重点在适应体制,运输局接触的就那一条线,在乡镇有机会接触更多更广的人,怎么回市里就看你怎么把握。
六、全国最小县级市?
中国最小县级市是甘肃省临夏市。
甘肃省临夏市位于甘肃省中部西南面,黄河上游。北与兰州市接壤,东临洮河与定西市相望, 西倚积石山与青海省海东地区毗邻,南靠太子山与甘南藏族自治州搭界。总面积8169平方千米。
其中,东乡族和保安族是以临夏为主要聚居区的两个少数民族。
七、盐城的县级市?
盐城市 辖2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亭湖区 盐都区(潘黄镇) 东台市(东台镇) 大丰市(大中镇)
建湖县(建湖镇) 响水县(响水镇) 阜宁县(阜城镇) 射阳县(合德镇)
滨海县(东坎镇)
八、县级市有哪些?
福州:福清、长乐宁德:福安、福鼎南平:武夷山、邵武、建瓯、建阳三明:永安龙岩:漳平漳州:龙海泉州:石狮、晋江、南安莆田和厦门没有
九、中国最小县级市?
我国最小的县级市是阿尔山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的西北部,大兴安岭西南山麓附近,作为内蒙古兴安盟林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阿尔山市是全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它的总面积为7408.7平方公里,截至到2016年,全市一共有67800人。阿尔山市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据多数位置的多民族聚居地区。
十、县级市人口标准?
县升格为县级市不要求人口数量而是人口密度和经济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方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不低于12万;
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至400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0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业的人口比例不低于25%,并不少于12万人。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1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8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80元,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三)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以下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6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0%,并不少于10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60%,并不低于8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6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低于人均60元,总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来自水普及率不低于5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
2、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4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25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上解支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
3、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
4、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6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4万。
(五)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
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10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500元,上解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60%,工农业总值中工业产值高于90%。
(六)国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确定予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财政补贴县原则上不设市。
(七)设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体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质、地理环境条件。
(八)县级市不设区和区公所,设市撤县后,原由县管辖的乡、镇,由市管辖。
各个时期
1、普通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以山东省为例,政府公文将由专区管辖、等同于县的市称为普通市。山东省直接管辖的市则是(省)直属市;行政区管辖的是(行政区)直属市。
2、专辖市:在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以前,专区管辖的市称为“专辖市”,其行政地位与县相同。
3、地辖市: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以后,地区所辖市(专辖市)改称“地辖市”。
4、县级市: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后,地辖市改称“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