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二、公务员权利的要素?
公务员权利概念是建立在政府与公务员关系(简称公务员关系)理论基础之上的,当代公务员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公务员权利的要素包括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及公务员应尽的义务两个方面。
一、公务员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务员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务员的经济权利有哪些?
公务员享有如下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单位有权利辞退公务员吗?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招考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辞退。公务员每年都会有年度考核,虽然说考核力度不是很大,难度也不高,但是如果员工在岗期间不认真工作的话,多少会对年终考核产生影响,也是有可能不通过的。不过公务员毕竟是考生历经千辛万苦考上去的,因此并不会随便被认定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考进公务员序列以后也不需要过于担心自己后期年度考核不合格。
2.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可以予以辞退。和所有用人单位一样,公务员如果在岗期间被发现不能胜任现有工作,一般都会对该员工进行调岗处理,如果员工不接受,单位有权利对其进行辞退。因此各位公务员在岗期间一定要注意多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要最终被组织淘汰了。
3.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可以进行辞退。目前公务员机构合并都在大力进行着,涉及到的编制变化也很多,必然会有些人会被进行编制调整,如果职工不能接受的话,单位也可以直接对其进行辞退,因此希望各位公务员们进入到体制以后要服从上级安排。
4.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改变,不适合继续在岗,可以辞退。
五、公务员享有什么的权利?
过得履职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等
六、公务员家教兼职:权利与限制
公务员兼职家教,是一种常见的职业兼职方式。尽管公务员身份享有一定的权利与福利,但在兼职家教方面却存在一些规定和限制。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务员兼职家教的相关权益和限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公务员兼职家教的权益
公务员兼职家教带来了一些权益,而这也是许多公务员选择这种职业兼职的原因之一。
- 增加收入:通过兼职家教,公务员能够增加自己的收入来源,提升生活品质。
- 提升教学能力:兼职家教可以帮助公务员锻炼自己的教学能力,培养沟通和表达能力。
- 拓宽社交圈:通过与学生及其家长的交流,公务员可以结识更多人士,扩大自己的社交圈。
公务员兼职家教的限制
然而,公务员在兼职家教时也面临一些限制。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公务员的职业和公职地位,防止利益冲突。
- 禁止利用职务资源:公务员在兼职家教时不能利用公职资源,包括职务关系、公务时间和工作经验等。
- 不得从事违规教学行为:公务员兼职家教需要遵守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禁止从事违规教学行为。
- 限制教学时间:公务员在兼职家教时需要合理安排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社会职责。
公务员兼职家教的注意事项
公务员在兼职家教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免触碰职业底线。
- 遵守职业道德:公务员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或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
- 与雇主签订合同:公务员与雇主签订兼职家教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细节。
- 注意信息保密:公务员需要严守保密工作的职责,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综上所述,公务员兼职家教在带来收入增加和教学能力提升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限制和责任。公务员在兼职家教时,需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保护自己的职业形象和公职地位。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公务员兼职家教的权益和限制有所了解。
七、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含义?
公务员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公民有权利监督公务员吗?
百姓对公众人物有监督权。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的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公共媒体主要监督政府是否遵守现行法律,人民代表则更多的监督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是否理性并符合人民的利益。
受能力的制约,公民直接监督政府权利只能在低级行政层级上实施。
九、公务员义务比权利更重要吗?
权利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正当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所谓义务, 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义务主体根据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行为约束。他们的关系如下:
(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与义务在结构上是相互关联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 系。任何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总是相等。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与义务在功能 上的互补关系是由它们的特性所决定的。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在价值意义上,权利 处于主要和主导地位,而义务处于次要和非主导地位。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5)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是指特定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 对等的。
在基本权利方面,公务员享有以下权利:
(1)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2)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3)工资福利权,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7)辞职申请权,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公务员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加强立法。 (1)抓紧出台《公务员法》,并抓紧制订《工资法》、《惩戒法》、《培训法》等下位法,使公务员在权利的维护方面具有更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可操作性。(2)在法律上扩大公务员合法权利的范围。
2、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仲裁和监督机构的建设,必要时成立法院。按规定,我国受理申诉、控告的机构是原处理机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这些机关在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后,就要组成临时性的公正委员会进行对问题的处理。可见,这一机构是临时性的,随着公务员权利意识的日益复苏,这种临时性的机构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这一类机构的建设,必要时还可成立专门法院,如英国和法国,英国于1919年成立劳资仲裁法院以仲裁协调机构惠特利委员会难以协调的问题。1923年该法院又设立文官特别庭,专门审理惠特利委员会难以协调的工资、工作时间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3、整个社会都积极努力,建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环境。并以这一环境鼓励公务员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