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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287 2024-03-15 07:46 admin

一、2022四川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特级教师条件:

一是小学高级教师,二是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先进个人,三要示范课在市级得到肯定,四是主持一项省级以上课题,且已结题,五是在省级以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是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四川省特级教师什么概念?

特级教师是指中国普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978 年 12 月,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指出:为了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作用,对于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当大力表扬和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定为特级教师。

评选对象:在职中小学、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教师,及原有教学水平较高、长期从事教学、领导教育工作有特长的校长、教导主任和园主任。

三、2021四川省特级教师津贴?

今年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特级教师,对评选出的四川省特级教师,由省政府发文表彰并颁发“四川省特级教师”证书。在各地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四川省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四川省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400名“四川省特级教师(校长)”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

获特级教师称号者,给予一次性奖励,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民办中小学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由民办学校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津贴予以补助。

四、四川大学五四表彰流程?

1先评选出优秀团员和团队,2上级审批通过3开会表彰。

五、四川省特级教师评分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表现出色,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市(州)以上表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等)。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中学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为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三年以上。不得破格推荐。

(三)严谨治学,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曾多次承担市(州)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任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中学教师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小学教师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在本市(州)教育界有较高威望。或者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做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并发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得到同行专家一致公认和好评。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发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作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或教改经验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的优秀教改成果中学一等奖及以上,小学一、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或在教材建设中提出了重大的理论观点,通过了省教育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在全省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效果显著,撰写的论文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公认。

(五)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六)校级领导干部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兼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仍保持高水平。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本地教育界有较高威望。取得校长任职培训和提高培训合格证。

(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近10年来要有累计1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要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在取得特级教师称号后的5年内达到上述要求。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四川特级教师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四川特级教师退休后享受较好的待遇。1. 四川特级教师是经过一系列选拔和考评认定的,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育经验,退休后享受到了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住房优惠等等。2. 另外,四川也逐渐完善了特级教师的退休安置政策,许多地方建立了特级教师荣誉室、特级教师活动中心,并为特级教师举办各种形式的聚会和庆祝活动,保障了这些优秀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尊严。

七、四川省表扬表彰奖励办法?

四川省表扬表彰奖励的方法有发荣誉证书 还有就是现金奖励 还有就是公开表扬 

八、表彰和表彰的区别?

表扬和表彰都是指对个人或团体的成就、表现、贡献等给予肯定和赞扬的行为,但它们的等级和意义有所不同。

表扬通常是指对某个人或团体的一些小事或细节的肯定和赞扬,一般来说属于日常表扬,目的是激励个人或团队不断进取、发展。比如老师对学生的表扬、领导对干部的表扬等。

而表彰则是对某个人或团体在某些重要领域或活动中所作出的杰出贡献或成就的公开表扬,都是非常重要的奖励形式,通常会通过颁发奖杯、证书、奖金等方式来表彰。表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个人、团队和社会的进步,提高公众对他们的认识和评价。

因此,表扬通常是日常工作和生活的一种鼓励和肯定,而表彰则是对于某些重要成就的公开表达敬意和荣誉,是一种高度的社会认可和荣耀。

九、2021年四川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申报四川省特级教师,按照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原省教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教人〔1996〕33号)的规定执行,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表现出色,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市(州)以上表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等)。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中学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为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三年以上。不得破格推荐。

(三)严谨治学,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曾多次承担市(州)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任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中学教师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小学教师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在本市(州)教育界有较高威望。或者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做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并发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得到同行专家一致公认和好评。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发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作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或教改经验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的优秀教改成果中学一等奖及以上,小学一、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或在教材建设中提出了重大的理论观点,通过了省教育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在全省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效果显著,撰写的论文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公认。

(五)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六)校级领导干部申报特级教师

十、2021四川省特级教师评选文件?

四川省特级教师,按照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原省教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教人〔1996〕33号)的规定执行,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表现出色,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市(州)以上表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等)。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中学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为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三年以上。不得破格推荐。

(三)严谨治学,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曾多次承担市(州)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任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中学教师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小学教师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在本市(州)教育界有较高威望。或者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做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并发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得到同行专家一致公认和好评。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发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作两篇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或教改经验获省教育厅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的优秀教改成果中学一等奖及以上,小学一、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或在教材建设中提出了重大的理论观点,通过了省教育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在全省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效果显著,撰写的论文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公认。

(五)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六)校级领导干部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兼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仍保持高水平。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本地教育界有较高威望。取得校长任职培训和提高培训合格证。

(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近10年来要有累计1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要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在取得特级教师称号后的5年内达到上述要求。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