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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户如何申请?

218 2024-10-15 18:07 中山人才网

一、住房困难户如何申请?

住房困难户申请办法与确认

1、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家庭,可向社区居民委员会申领《住房困难户申请表》,户主如实填写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报当地房管部门汇总登记后再报送区政府。

2、在申请者登记后,经区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示。采取两级公示办法,即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和区政府在《新闻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申请者的经济和住房情况。

3、同时在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效期为15日。期间有异议的,由公示刊登单位作进一步核实。反映(举报)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情节恶劣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4、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列入登记名册,由区政府核发《区居民住房困难户证明书》(有效期一年),凭证安置。

二、教师住房公积金比例?

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于各地区实行的政策不一样比例也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江苏省困难职工申请材料要求?

困难职工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2、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困难证明(分类提供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本年度药费发票复印件,子女入学通知书,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

4、农民工和非公企业的员工要附上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证明);

5、公示材料。

四、住房困难户 宅基地

住房困难户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住房困难。在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而宅基地制度被认为是其中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宅基地制度的背景

宅基地制度起源于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初期,旨在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宅基地制度也逐渐在城市和乡村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对于一些住房困难户来说,宅基地制度为他们提供了获得合法住房的机会,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

宅基地制度的原理

宅基地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划分给住房困难户,让他们在此处建房居住。这样一来,住房困难户可以获得合法的住房所有权,提高住房的保障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宅基地制度的优势

  • 提供了住房困难户的住房保障
  • 促进了农村和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 改善了住房困难户的居住环境
  • 提升了住房困难户的生活品质

宅基地制度的推行

为了更好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政府在不同地区推行了宅基地制度。相关部门出台了政策法规,明确了宅基地的使用条件和管理办法,保障了宅基地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了住房困难户对宅基地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宅基地制度的未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宅基地制度仍将发挥重要作用。未来,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对宅基地的监督和保护,确保住房困难户能够稳定地居住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享受安居乐业的生活。

结语

宅基地制度作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在改善人民居住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宅基地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让更多住房困难户受益,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五、中山教师住房公积金比例?

教师的公积金多少取决于本人的工资基数,事业单位人员、教师一般按12%左右扣交公积金,然后财政补同样金额打入教师个人公积金账户。

比如,你月薪5000,如果单位按12%扣缴公积金,你的月公积金就是5000元*12%*2=1200元。

六、教师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第一:用了谁的公积金就必须写上谁的名字,写了公积金本人名字的同时,也可以写上其它人的名字。只是分个主次就是了。让他做主贷人就可以了。

第二:要看你们是不是首套房。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买房子一般是要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30万*30%=9万元。

如果是购买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3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30万元*50%=15万元。

第三:住房公积金还贷,除了要还本金之外,还需要还利息。具体需要支付多少利息,要根据银行的利率以及你贷款的年限,时间越长所需还的利息越多。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公积金贷款买房应该注意的事项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很多人觉得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做购房首付。但其实,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即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使用其实,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与账户里面余额的多少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缴存满一定的时间,且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缴存的状态就可以使用。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公积金的提取额是不能超出实际费用发生额的。另外,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需要去街道办事处去开具,并通过单位相关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4、父母的公积金子女不可使用。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只有配偶之间才可以。

5、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拓展资料:

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还款

如期还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提前还贷

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你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一些手续的事宜询问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教师节困难教师慰问金?

国家有关部门曾发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借节假日给任何人发放福利和慰问金。教师作为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也不例外。但是单位工会利用教师节走访慰问困难教师,给因病因灾的困难教师发放小额慰问金(500元及以下)是不违反政策规定的。

八、退休教师有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住房公积金缴费对象为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所以,退休后的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

九、教师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是把职务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加起来的总和,作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十、教师的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教师的公积金与大众是一样的,没有特殊,都为同一种公积金。

公积金简介: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