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称为纳税人识别号,是由纳税人所属地代码以及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的属于纳税人的编码。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且每个纳税识别号只允许一个企业使用,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如果企业注销,该号码也不再给其他企业使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发展
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强制性国家标准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将 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税务登记证号册笑进行三证合州盯含一,企业仅保留营业执照与对应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2017年7月1日起,则陵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