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时应该与消防
根据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应该与消防安全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是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法律依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应该与消防安全实行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
1.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按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10.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四、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应该与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装备,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6、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7、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9、保证疏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适时组织消防演练。
五、事业单位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履职经历主要是指个人在工作、学习或社会实践等方面所具有的经历和能力,填写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 工作经验:填写曾经从事过的工作经验,包括单位名称、职务、任职时间、工作内容等,尤其是与所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最好突出,以充分展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2. 学习经历:填写自己的学习经历,包括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教育经历等,同时也可以注明所学专业和所学课程与所报考岗位相关度较高的情况。
3. 社会实践:填写过去参加过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志愿者工作、实习经历、社会实践项目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展示个人的社会责任感,还可以体现个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力。
4. 荣誉奖励:填写获得过的荣誉和奖项,例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等,可体现个人的工作绩效和学习成就。
在填写履职经历时,需要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注重与该岗位相关的经历和能力,并尽量突出个人的优势。同时,填写时需注意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夸大其词或虚假陈述。
六、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应该
机关事业单位为人处世的20条原则:
1、办公室里只有两种人:主角和龙套。
2、如果没有理想,那就为钱而奋斗。
3、你可以不聪明,但一定要事事小心。
4、你说的每句话,领导都会知道。上班时间别谈公事,只聊私事。
5、不管什么时候,装傻总是最安全的,遇事就说“不知道”。懂也别说懂,会也别说会,能也别说能。
6、把自己当成有能力的人,往往是最傻的。
7、一定要有靠山,但比靠山还可靠的,是让自己有价值。
8、你是领导的人,领导却不一定是你的人。
9、上司说他对你很放心,事实可能正好相反。
10、站在领导的立场上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办事情。
11、做事做的好,干活干到老。在单位除了领导交代的工作外,一定要为所有人打杂儿、跑堂儿、当好服务员。
12、一定要有缺点,暴露自己的缺点,用缺点隐藏自己。
13、十句里要有九句真话,这样说一句假话才有人信。
14、绝对不能去追求真理,也不能去探寻事物的本来面目。
15、要学会说假话,更要善于说假话,把假话说成真的。
16、要有文凭,但不能真有知识,真有知识就会妨碍你向上爬。要让所有人知道你是个蠢材,除了你的领导以外。
17、务必把做人放在首位,然后才去考虑做事。
18、要用农民的思想和方式对待一切事物和人。
19、要绝对相信拍马屁是一种不容易掌握的高级艺术,拍好马屁绝对是件光荣的事,也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20、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确切地说,执行起来都是可以变通的。 为人就是做人,“处”就是处理、接触,“事”就是外界的环境以及各种各样的事物。为人处事的意思就是一个人生活在世上对待事情以及事务的处理方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