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有没有资格监理水利工程?
可以做,但不是含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水利水电监理属于专业工程的监理监理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筑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可以做
二、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停办吗?
是取消准入,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而不是彻底取消。
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公路、水运监理专业必须的理论和技能,能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或公路的质量、施工、合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公路、水运质量检测、监理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三、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可以承担什么级别的水利工程?
那要看你的资质是建设部还是水利部了,在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的承接范围规定,详情参见建设部及水利部的资质管理规定
四、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都有哪些?
国电八大院相应的监理公司、长江委、珠江委、黄委等相应的监理公司一般都是监理甲级资质的
五、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进行监理,并且要有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监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评审监理合同和监理人员,对建设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还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和达到设计标准。因此,是非常重要的,它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并且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监理单位资质分类?
监理公司的资质分为三种: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与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分为三级:
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河道、分滞洪区堤防的管理范围从堤脚量起,堤防内5米至20米,堤防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以外50米至100米。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属于国家所有的滩地、两岸堤防及堤防的管理范围;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或水库周围移民线或土地征购线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顺山坡向上延伸20米至10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至300米,左右岸为开挖线以外30米至30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300米。泄水建筑物两侧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200米。
(三)有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渠边、堤防及护渠地;无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水域、渠边及护渠地。
护渠地的范围为,有堤防的从外堤脚向外量起,无堤防的从渠道上口边缘向外量起,干渠2米至5米,支渠1米至2米;有交通要求的渠道,管理范围可适当放宽。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至50米。
(四)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为进出口建筑物和竖井外缘线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和洞顶两侧50米至100米。
(五)闸涵、排灌站、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缘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
第七条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属全民所有的,使用权归工程管理单位;土地属集体所有的,使用时必须服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 一管理; 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使用时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第八条集体和个人经水行政主管部]批准兴建的塘坝、水池、排灌站、渠道、机井 等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毁坏。
第九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基建审批手续,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施工监督和验收。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
第十条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建筑物,在险工险段或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应限期拆除;其他地段的,应结合工程整治、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折除。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河道岸线的利用,应当服从河道治理规划。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河流走势,不得填堵和占用旧河段。
第十三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应予以补偿。开采矿藏或者兴建地下工程,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水库水面的开发和利用,应当服从水库安全管理的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定协议。
第十五条河道、堤防、闸坝、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和市以上水利建设规划,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审批、监督、验收程序。
第十六条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养护,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要。
第十七条加强机井管理,逐步完善机井的保护设施。国家和集体兴建的机井,应当提取折旧费,用于机井的维修和更新,不得挪用。
新建机井必须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打井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技术资质证”、“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定位施工。
第十八条供水管理按照统-调配,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CXxg约用水,有偿供水。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遇水、旱灾害年份,应采取应急工程措施和必要的调控手段,保证城市生活和重点企业的基本用水量,所增加费用,经市政府核定后,由受益单位负担。
第十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防洪标准、流域规划和防洪工程状况,制定防御洪水方案,防洪工程的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分别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门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水利工程及其他防洪工程的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御洪水方案和调度运用计划,对各项防洪工程组织汛前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限期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应利用蓄水工程相机增加蓄水量。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没 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10000 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堤、坝、水电站、渠道、闸涵、机井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二)侵占、毁坏通讯、报汛线路、台站、供用电设施及其他水文和工程监测设 施、水利物资、防汛器材设备的;
(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炸鱼、烧窑、采矿、采石、钻探、挖筑鱼塘等危及工程安全的;a搜索文档或关键词
(四)擅自在边界河、渠修建挑水、挡水、蓄水工程及有损相邻地区利益工程的;在上游扒口决堤、开闸扩大排水或加大引水,在下游设置阻水或缩小河、渠断面及过水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的;
(二)在河滩、行洪区、蓄滞洪区、水库。库区任意围垦和修建阻水建筑物的文晖
(三)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滩造地的;
(四)在堤、坝、渠坡上移动护坡砂石及滥伐、盗伐林木的;技杀又怕或大 诖可
(五)在河、渠、水库库区内及堤、坝的顶、坡、戗台设置有碍安全管理的建筑物和障碍物的;
(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渠、水库、塘坝及其他水域乱设、扩大排污口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河、渠内修建阻水及有危害的导流、挑流工程和种植阻水作物或林木的;
(二)在堤、坝、渠坡上垦植、放牧、铲草,对工程造成危害的;
(三)在堤顶、坝顶、水闸交通桥梁行驶危害工程安全的超重车辆和未经工程管理单位批准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雨后泥泞行车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警告和100元至1000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一)拦截或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秩序的;
(二)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i门]及各种设备的。
第二十四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挖砂、取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每立方米20元至60元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向水库、河、渠、排洪沟内倾倒垃圾,弃置砂石、矿渣、煤灰、尾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除,并可按每立方米30元至70元计算处以罚款。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除,并由责任者负担全部清理费用。
八、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是指什么单位?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 :甲级资质管理单位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乙级是各省或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有电力工程建设专业资质(监理)的项目(咨询)管理公司。 电力工程(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即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有关的工程,广义上还包括把电作为动力和能源在多种领域中应用的工程。 我国目前有多种建筑业(大类)专业职业资格,其中主要有:
1、注册建筑师;
2、注册结构工程师;
3、注册造价工程师;
4、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注册监理工程师;
7、注册建造师。
九、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规定?
1. 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需要取得《监理资格证书》。
2. 取得监理资格证书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等级,一般为一级或二级。
- 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并且人员数量和学历等级需满足要求。
- 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3.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申请和管理通常由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要求可能因地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的水利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核准和监管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等级和要求可能因地而异,具体的规定需要遵守当地政府和水利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十、监理单位分几级资质?
监理公司的资质分为三种: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与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分为三级:
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