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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厅属于什么单位?

84 2023-12-26 20:29 admin

一、应急厅属于什么单位?

我国在国务院深化改革中确立了新的职能部门应急保障部,这样到我国省属行政单位就是应急保障厅,应急厅的主要职能就是快速反应处理洪水,地震等突发的各项灾难和各项突发的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同时保障在突发事件处理时各项人员物资的快速到位。

二、人保厅属于什么单位?

人保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简称,是政府部门

三、电力厅属于什么单位?

准确来说,没有电力厅这个说法,通常情况下,“厅”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机关,对应部委的“司”。而电力系统,属于国有企业,最有名的是国家电网,在各省份有分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对应行政级别,大致为“厅”级,除了国家电网,还有中国电建、国家电投等电力企业。

四、厅直单位和厅属单位的区别?

有区别。厅直,是一个厅系统单位,如学校直属教育厅系统。厅属,相当于内设机构。如教育厅,它的厅直单位有各院校。还如教育厅,它的厅属单位有教育考试院,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教材出版社等。

财务上,厅直单位一般是财务独立预算决算,也就是财务独立。厅属单位一般财务不独立,与厅财务一起预算决算。

人事关系上,厅直单位主要领导由厅级任命,其他人事独立,厅属单位由厅直接任命。

单位性质上,二者一般都是事业单位。

五、省电力厅属于什么单位?

 省电力厅属于原电力工业部所属的二级单位,但是现在已经没有电力厅这个单位名称了。因为在2002年,国家取消了电力工业部的单位名称改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等企业单位,这样原来的电力企业的行政职能全部转变为现在的企业性质的单位了。

六、交通厅属于什么单位?

交通局所属于政府机构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运输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向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七、住建厅属于什么单位?

住建厅属于公务员编制,厅级行政单位

住建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八、安全厅属于什么单位?

国家安全局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中央直属发布的任务。在外交安全上还负责拦截,保护等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中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九、行政大厅属于什么单位?

政府直属单位。

一般里面有综合管理,公共服务,机关事务局等等。

政务大厅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为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提供各类行政审批及有关政策咨询服务等,是市政府对外办事的主要窗口,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载体。

政务服务中心一般为政府行政机构。同时,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明确服务中心职能。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

十、省建设厅属于什么单位?

属于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现在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2)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安全使用,负责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的实施;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编制省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行业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指导城市设计;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11)指导燃气热力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城乡燃气、集中供热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城乡燃气、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燃气、热力行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统筹指导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省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以及依法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13)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