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安监科职责?
交运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负责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 4、定期组织检查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形势和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负责编制辖区内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做好道路运输行业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6、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并建立事故档案。 7、发生特大或影响较大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施救和事故调查。 8、严格执行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绩效。 9、认真总结管理经验,按规定及时向省运管局、州交通局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材料和总结。 10、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有人了解安监大队么?
安监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1.制定辖区内执法检查计划,然后按照计划每家企业一年至少检查一次2.配合上级省市局联合执法检查3.举报处理4.事故调查5.上访接待。。。。然后是做处罚案卷,停电贴封条等。当然,等你入职后会发现,这是一个背黑锅的部门。很多企业和窝点你会发现你搞不定,处罚不了,打击不了,出了事故你还要担责任。
三、铁路安监室和安监大队区别?
铁路安监室和安监大队是不一样的是有区别的。铁路安监室是铁路局集团公司机关下属的正常的处室,负责全局安全的管理、事故分析和处理及全局劳动和作业现场的检查和卡控,且可以行使执法权利。而安监大队则是铁路局每个地区设置的一个安全检查机构。这个机构归属于安监室管理。安监大队主要工作是现场检查和对安全生产关键点及施工作业的卡控。
四、环安大队执法范围?
1、《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安部门办理的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环安部门管辖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案件除外)
第三十三条: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仅限于损毁环境监测公共设施的案件)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本条各项仅限于与环境执法有关的案件)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五、安监大队是干啥的?
安监大队全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立案查处工作、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监督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信访或举报案件的查处;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监执法车干嘛的?
就是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下一级政府机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车辆。
自从国家前几年清理了公用车之后,现在一般的单位都不保留公用车,只有五大领域的执法单位和安监,城管,公安等部门保留了执法用车。安检执法车辆就是用于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执法的。
七、湖北省银监分局执法大队地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执法大队的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7号湖北银监局公众教育服务区。
八、安监执法进厂需出示什么?
安监局的执法人员一般会有这巡查证和执法证,如果在执行公务时,应该对企业负责人先出示以上相关证件,尤其是执法证已示表明身份,毕竟往后的工作如:写整改指令书等具法律效果的文书时,是要写上执法人员的相关资料的。
九、安监部门有执法查封权吗?
答案是:有这个权利。
《暂行规定》要求,安监部门需制定包括监管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的年度工作计划。该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生效。安监部门需依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等事项将成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安监部门有权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依据《暂行规定》,未履行职责或者作出违法、不当安监执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将面临行政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关,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
《暂行规定》对于责任追究的范围与承担责任的主体进行了详细说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相关人员打击报复等行为将被从重追究责任。
据悉,此规定已于三个月前经安监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二00九年十月一日正式执行
十、住建局安监站执法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辖区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对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申报;
三、负责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村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
四、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的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授权的业务;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