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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区别?

263 2024-05-18 12:05 admin

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区别?

前者是管理方式,后者是经费来源,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基本都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后者则不一定是参公管理的。前者的各项制度,比如人事、劳动等方面的制度都和公务员一样,只是编制是事业编。

二、参公考事业单位可以调动吗?

看你合同签了几年的服务期,按合同来办

三、事业单位参公,没有派遣证能参公吗?

事业单位参公,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能参公,也不需要派遣证。而是根据工作性质的转变,要在下一步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改革时,将城市管理、交通运政、农业综合执法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改制为参公部门。按照规定,事业单位是没有执法权的,这样改革的目的在于理顺这些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能。

四、事业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区别?

第一,职能性质不同

参公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履行的职能往往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特别是在基层,很多参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其实都是行政单位,只是因为到基层之后,公务员单位和编制总量控制,没有编制限额,所以才实行了参公管理,比如乡镇的财政所、国土所等这些单位,虽然属于参公单位,却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而事业单位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已经完全不具备行政职能。

第二,进入方式不同

参公单位的进入方式和公务员一样,只有通过国考、省考才能进入,属于凡进必考。而事业单位的进入方式有很多,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地方组织的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一般情况由地级组织就可以,而不用省级统筹来进行。除了这个方式,各个地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通过招聘的方式招录事业单位的人员,还有相关的特岗教师计划等,在进入的难度和程序上,没有参公单位这么复杂和困难。

第三,管理方式不同

参公单位的管理完全是比照公务员进行的,包括单位的编制管理、人员晋升等。比如新施行的职级并行制度,对参公单位同样适用,但是对事业单位却并不适用。参公单位走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道路,而事业单位走的是职称管理的道路,两者的管理方式、晋升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参公单位和公务员单位的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不属于逆向调动。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是属于逆向调动,公务员可以调到事业单位工作,但是事业单位人员要调到公务员单位工作获得行政编制是几乎不行的,只有几种特殊的干部交流才可以。

第四,待遇收入不同

两者的工资结构、待遇结构是完全不一样的,参公单位实行的是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按照职务与职级来进行工资的确定,而事业单位是根据职称来确定的,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在省级和国家机关,两者的待遇差距不明显,甚至事业单位的待遇还比参公单位好。但是在县以下基层,参公单位的待遇普遍要比事业单位好,比如大家热议的车补,参公单位就有,而事业单位没有,这也是两者差别比较大的地方。

五、事业单位管理岗与参公的区别?

1、管理依据不同。

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尽管在事业编制序列,单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即实行的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一般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招录方式不同。

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事业单位的招录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系列规定执行。

3、设立条件不同。

参公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第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一般事业单位的设立条件是满足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即可。

4、享有的资源待遇不同。

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近似于等同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同时该参公事业单位比起一般事业单位,具备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一般事业单位在单位与国家机关之间进行交流是比较困难的,职业发展空间相对较小。

六、事业单位有参公编制吗?

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编制。

七、参公事业单位与参公机关单位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一个是机关,一个是单位。

参公就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机关。

机关一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同时管理有单位。单位则是一个提供公益服务的基本单元。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后,所有事业机关都不再承担行政职能,那么就不存在参公机关这一说法。

八、参公编制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不经本人同意,由单位直接安排调任普通事业单位,从而不再有参公编吗?

不会的,参公也是受公务员法保护的。不经法定程序,不会改变你的身份。

九、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调到参公单位吗?

可以的,但是比较难。

理论上来说,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当然也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不过,现实情况下,普通职工向参公事业单位调入是相对困难的,但干部调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组织部门发文的职务任命,原来在事业单位的领导调任到参公单位做干部也很正常的。

十、事业单位副科能调到参公单位吗?

如果是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例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交通运政、农业综合执法等单位,在事业单位过渡改革时,就可以由事业编制过渡为参公编制。事业单位的副科人员过渡为参公人员后,还可以担任参公人员的副科职务。如果不是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例如教育、卫生系统的副科人员是无法调任到参公单位的。关键因素是参公编制也是有严格限制的。也与公务员一样,要过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