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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03 2024-03-16 13:17 admin

一、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答案是: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聘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含五年)。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在市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教学骨干。获得过多种市级及以上荣誉。

二、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除了政治思想条件以外,其他的硬性条件如下:

1、应该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2、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或者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一部15万字以上,或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一篇;

4、应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研活动中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5、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的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有另外的条件。

三、青岛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四、副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学历及经历条件:获博士学位,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等

基本通用条件:

1、学历(学位)证书。2、职称证。3、年度考核结果(近5年)。4、继续教育材料(公需科目、普法考试、普通话考试、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种培训证书)。5、社保证明(网上自动获取信息)。6、教师资格证7、支教证明。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育人工作。班主任证明(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有博士学位的一个学期以上)2、教学工作量。(教学课时、听课评课)课时少的要注意了,主动要求增加课时。3、循环教学经历。(从教以来,有一次以上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4、示范引领。(近5年来,每年一次校级公开课,有培训课、教学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发言、教师培训等)5、培养骨干(青年)教师。近5年来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6、参与教学改革。近5年来,开设选修课、指导学生综合实践、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知识讲座、指导课外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

五、福建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中学高级、“小中高”)条件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

中获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有效完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任务,工作富有实效。在市级以上开设专题讲座累计达5次以上,对本地区督导改革创新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课题材料含预审时要注意审查①课题申报书、②结题书、③课题成果等)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CN刊物查询①新闻出版总署、②知网、维普网等官网查询,不要在非官网查询)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或参与校本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六、东莞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5、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6、身心健康;

7、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8、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9、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七、正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艺术专业须通专业考试,取得相应计算机水平考试,具体如下: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学历资历

1、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966年(含)以前出生的舞蹈演员、戏曲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担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3、现职称与拟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不符,须先转评后方能晋升。履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算起。

三、专业能力

1、达到本专业职务条例规定的履行相应级别职务职责的能力。

2、艺术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能力考试。

四、须有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5篇及正式出版的专著2部。

五、计算机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文化艺术计算机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3、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八、广西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九、2021广州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小学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成绩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中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

十、江苏正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除了政治思想条件以外,其他的硬性条件是这样的:

1,应该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2,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或者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3,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一部15万字以上,或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一篇。

4,应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研活动中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