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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35 2023-07-25 23:41 admin

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执法类,改革方向是将所有的行政审批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担行政职能分为三类,完全承担的,将单位所有职责划归主管部门机关来承担,单位撤销;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则是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单位整合或者保留。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今后不会再审批成立此类事业单位。由于行政部门同样在改革,在简政放权,在压缩编制,因此,不可能连人带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人和编制随职能调整到行政部门,而且行政机关也不允许同时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混岗混编。因此,职能调整后,人员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依然保持事业人员身份。由于队伍过于庞大,执法类事业单位依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而且还要取消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方式,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管理。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按其承担的公益职能的比重,又被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完全或者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公益二类是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同时还承担收费或者营收职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今后事业单位的主流方向,不管是整合还是单设,都不影响其事业单位性质。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除将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向公益一类单位靠拢之外,还要将承担的收费、营收、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公平自由竞争。

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凡是自收自支,有生产产品和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将全面脱离事业单位序列,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改企之后,正式职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推向社会,自主择业。自收自支类、自定和筹类事业编制全部取消。

二、按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全额和差额事业编制也是有严格的区别的,是分开统计的。随着改革,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将全部消失,而差额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外,其他都是逐渐剥离营收职能,机构会越来越少,人员编制都会被压缩。

三、按照管理方式,将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晋升方式等,都和公务员没有区别,只是使用事业编制而已。这部分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参公的事业单位也会取消参公性质,事业单位不会再有参公不参公的说法。事业单位一律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管理,或者正式颁布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不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有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各大职能部门的二层,如文新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

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公务员吗

根据以下几点区分;

参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

公事业单位与一般事业单位在享有的资源方面存在不同。参公事业单位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确立,能够增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参公事业单位的存在不仅仅是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希望,更是现实的需要,其产生是遵循了“以责定权、以责定利”的组织资源配置逻辑。

工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是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而事业单位适用《预算法》、《会计法》等。

进入参公单位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而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四、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参加遴选吗

事业单位有遴选、选调考试,只不过并没有形成大批量、大范围的规模。事业单位没有规范化统一化的遴选考试,大部分都是由单位自行组织,临时在当地政府部门和政府网页进行相关的公示公告。因此事业单位人员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需要主动关注多方面多地区的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遴选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全国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遴选考试,而且可以跨越自己的工作部门系统报考其他工作部门系统。这样面向五湖四海选拔人才,符合“结构优先、兼顾素质”的人才选用要求,可以说遴选就是择优的过程。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所谓公开遴选,是“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公开遴选是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的有益实践,是从公务员队伍结构上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改革

1.转为参公单位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都有编制,但二者的编制是不一样的,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待遇更好,也更稳定。但事业单位中有一类单位比较特殊,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待遇和公务员是一样的,只是编制属性不一样。而且参公单位是可以直接被机关单位接收的,也就是说有机会直接免试成为公务员,这是很多事业单位人员最期待的事情了。

2.落实车补、增长工资

事业单位相较于公务员,福利待遇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比如很多公务员都有的车补,事业单位人员就没有。还有其他各种零零碎碎的补贴,加来一个月也能达到上千。目前只有参公单位享受这些补贴,而普通事业单位,也期待尽快落实这些补贴。

除此之外,公务员两年一涨薪也是很多事业单位员工羡慕的,现如今事业单位的工资已经很难跟得上消费水平了,该涨一涨了。

3.实行职级并行

在体制内,想要晋升是非常困难的,公务员、事业单位都是如此。于是公务员出台了“职级并行”的规定,就算职务没有多少晋升,但工资也是能够随着年限提升的。而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职级并行的规定,很多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多年也无法提升,所以期望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后,能实行职级并行,让自己也能看到提升的空间。

4.实现提前退休

目前公务员是有提前退休政策的,工作30年以上的公务员,可以向单位申请提前退休。大家都知道,体制内退休福利待遇是很好的,基本上能拿到在职80%以上的工资,而且时间更加自由,有不少公务员都已经开始了提前退休生活。很多事业单位职工也非常羡慕,尤其是那些工作30年以上的职工,更是盼望事业单位也能够实现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