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一)清理行政职能,大力简政放权。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授权和委托的具体依据,汇总形成目录。在此基础上,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能,及时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行政职能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行政职权事项虚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各级政府直属且编制规模不大的,并入相关部门;确需单独设置的,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探索通过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解决。部门所属的,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无相关内设机构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严控制、综合设置,所需行政编制由机关内部调剂解决。完全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清理职能后,可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市场中介服务和经营活动。
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凡是能够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的,原则上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后,重新明确定位、划定类别,公益服务任务饱满、本部门没有其他类似机构的,划入公益类;工作任务不足、职能萎缩或与其他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复的,将其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或予以撤销。对行政职能难以划归主管部门的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可将公益服务职能和生产经营活动剥离并相应核减编制后,继续作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依照国家现行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必须严格坚持“两个不突破”:不得突破各地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额。改革中涉及行政编制调整的,主要由各地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剂出来的空编及自然减员逐步解决;涉及机构调整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河南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河南事业单位在改革上采用试点的方式,先选择6个省直部门和省直后勤服务部门进行改革试点,以此来积累经验,更好的实施改革,改革按照三步走,首先对于省直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和调研,对于重点行业和重要部门进行专题论证,从而确定总体的改革意见,为全面改革打好基础,确定好方案之后,会严格按照预计的时间表来进行推进,并且不会搞大规模的人员精简分流,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财政支持方面,会创新发展,最大限度的保障干部职工的权益。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3个。政府机构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三、河南省许昌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许昌市委、政府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动员布署会议,市委书记史根治作了具体要求,市长刘涛作了具体布署,组织部长黄旭东对《许昌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作了说明。
改革方案1.遵循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紧扣许昌现代化建设对“事”和“业”提出新要求;
3.强化公益属性,重构重塑体系,聚焦协同高效,整体优化布局;
4.科学统筹配置,盘活编制资源,坚持瘦身与健身并举,加法与减法同做;
5.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
四、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在改革上采用试点的方式,先选择6个省直部门和省直后勤服务部门进行改革试点,以此来积累经验,更好的实施改革,改革按照三步走,首先对于省直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和调研,对于重点行业和重要部门进行专题论证,从而确定总体的改革意见,为全面改革打好基础,确定好方案之后,会严格按照预计的时间表来进行推进,并且不会搞大规模的人员精简分流,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财政支持方面,会创新发展,最大限度的保障干部职工的权益。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3个。政府机构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
二是坚持机构职能与中央基本对应。
三是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四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五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六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河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五、漯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改革后的市级事业单位精简为183个,事业编制核减为7496名。
六、广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方案如下:
1、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渐取消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职工取消编制后,各高校和公立医院仍将保存事业属性;
2、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逐渐转为企业。其职工局部分流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将全部取消事业编制,推向市场,变为企业人员。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随空随销的准绳,将逐渐取消事业编制。
七、医保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答案是:这次医保改革主要内容是:
1.门诊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2.医保卡可以家人共用。
3.每月打到医保卡的金额少了:
(1).在职的,只有自己的2%,单位部分,全部划到基金里。
(2).退休的,每月打到卡里的金额与自己的养老金无关。按照年龄,七十周岁以下的,按照社平2%,七十以上的,按照社平2.5%打到卡里。
八、甘肃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甘肃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最新细则: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并行的要求是: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享受职称工资,职称可以通过国家考试取得,还需要根据人事部门对你单位规定的技术职称编制是多少确定,如果超编,需要实现岗位竞争。
二、没有取得职称的人员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领取工资。
三、既有职称,又有职务级别的单位管理人员,按照工资高的待遇领取。
九、事业单位职员改革方案?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