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我单位是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请问如何改革?
我所在的单位也是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有监督管理权,听说这类的将来要改为“参公编制的单位”,应该是越来越好。
二、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1、县级不允许成立事业局:县区综合执法局为事业机构的,如果党政机构改革中继续保留,应该将综合执法局改为行政机构,置换为行政编制。由于基层行政编制总量有限,改革中也不允许增加,将所有的执法人员过渡为行政编制,显然不可能。因此只能实行“局队合一”的方式,管理职能为行政,执法机构为事业单位,承担具体执法职能。
2、成立事业属性的综合执法机构:县级以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支专业领域执法队伍为主,成立各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为事业属性机构,承担区域内的有的行政执法职能。
3、执法机构人员构成:即将于6月份实施的新《公务员法》明确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各部委也先后公布了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化管理”,全面清退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合同工,禁止辅助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原执法机构中有执法资质的参公人员会全部保留,没有执法资质,或者没有登记为参公人员的,以及工勤人员、临时合同工,都不能直接参与行政执法,只能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三、哪些事业单位属于行政执法类?
行政执法类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保留行政类职能。同时,也明确了,行政执法类职能和机构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其原因,与行政编制同样在严控总量,有极大的关联。行政编制改革,要求实行控编减编,总量控制,保留在2012年底数之内,不得增加。全国内行政编制只有700多万,而行政执法人员有200多万,一次增加三分之一的行政编制,不符合国家精简机构和编制、控编减编政策。而且在行政执法机构中,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临时人员,成分复杂,怎么样进行区分、划分,哪些人可以使用行政编制,哪些人使用事业编制,都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行政执法类机构的三个特性:全额拨款、非参公、事业单位
2、行政执法类是全额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拨款形式,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要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全额供给(乡镇卫生院除外)。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事业单位将以公益服务职能为主,以全额财政拨款为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是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经费、人员工资福利等全由财政供给。至于其职权范围内产生的罚没收入等,实行专户专存,无自己截留使用的权力,更算不得生产经营收入。
四、事业单位执法类分类改革方案?
保留事业单位属性
这一类秉持着以不变应万变的想法,等待中央出台政策之后再进行统一推进。他们在短时间内会保持现状,继续保留执法类事业单位原有的单位属性。
二、成立综合执法是大趋势
执法类事业单位主要为文化、市场监管、林业、农业、城管、环保六个方面。这些单位的执法队伍一般都是局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目前全国多个地市将职能相近的执法机构,逐步建立整合成综合执法大队。比如,哈尔滨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西安池昌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辽宁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等。
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方案?
1 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了2 改革方案旨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具体措施包括:分类各司其职、实行绩效考核、加强培训提升、严格监管制度等。3 除了以上的改革方案,还需要注重招聘人才的质量和选拔标准的公正性。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管和管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建议?
2016年4月18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方向。之后浙江、江苏、上海等地试点实施了各地综合行政执法的各类尝试。通览相关文件及报道,我认为许多方面需要补充或进一步优化:
第一,细化行政执法类岗位职位分类,设定基本标准。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卫生监督、自然资源、劳动监察等其他执法领域,将上述领域的市级以下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部分县级机关列入职位设置范围。根据各县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等情况合理配置一线人员,确保足够执法力量。
第二,对行政执法类岗位进行单独招录,建议2+X模式,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类执法专业内容。不再和省考公务员公告同时发布,目前上海就有单独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招录公告。
第三,要充分体现现场一线执法的职业特点,进行科学化、职业化、专业化制度建设;要合理设置执法衔级,向基层一线倾斜。
第四,收入分配要充分体现工作特点。现各地执法人员收入水平相对偏低,没有充分体现一线执法人员“白加黑”“五加二”户外执勤的工作特点。
第五,强化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考核激励。向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岗位倾斜、向实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执法人员按规定予以及时奖励。
第六,加大从严管理和监督的力度。执法岗位的纪律要特殊对待,严格再严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议纪检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纪律巡查。
七、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是c类吗?
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应该是A类,综合管理类
八、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包括哪些单位?
卫生监督、劳动监察等都是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按照规范的说法,这些单位应当属于行政辅助执法单位,上级单位卫生局、人社局才是真正的行政执法主体,在下达的法律文书中,也必须由上级单位的签章才拥有法律效用。
九、什么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意思是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助推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理顺部门职能、整合工作力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有效推进政府监管和服务方式的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十、事业单位改革中,党委系统中的事业单位怎么分类,属于行政执法类吗?
主要看这个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什么,如果主要职责是执法,就是行政执法类,不会就事业单位里的每个部门在分类的。
党委这一条线通常是不会分为事业单位的,属于行政单位的党工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