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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细则?

137 2024-01-07 17:20 admin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细则?

考察细则如下: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等,专业科目则根据不同岗位要求设置。

2.考试形式: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为主要形式,面试一般在笔试合格者中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通常在考前公告,考生需注意查看公告内容。

4.考试资格:考生需符合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考察标准:考察标准包括笔试成绩、面试表现、体检结果等多个方面,各项标准分值一般在考试公告中有明确规定。

5.考试成绩公示和申诉:考试成绩一般会进行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6.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是公开招聘的必要环节,其内容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和政治素质等。

7.录用程序:录用程序一般包括招聘岗位设置、面试名单确定、考察合格者名单确定、公示、体检、审批等多个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岗位的考试内容和考察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规定以公告为准。

二、西安市居民医保细则?

一、个人帐户

  参加西安市医疗保险退休(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同)、在职(含内部退休及退养人员,以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及个人帐户的计入。

  (一)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缴费比例2%。在职人员工资收入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在职人员工资收入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基数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补助缴费: 参加了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1.6元。

  (二)个人帐户的计入:在职人员按照不同年龄段,以本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含个人缴纳2%),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50岁的按3%计入,51岁以上按3.6%计入。退休人员按经社会养老经办部门核准月养老金5%计入。

  二、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审批

  (一)门诊10种特检、特治

  参保职工门诊需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检查的应持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及保险证到定点医院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到就医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批盖章后,交纳该项目30%的费用后,即可进行检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如下

  (1) CT和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SPECT)

  (2) 核磁共振显影(MRI)

  (3) 心脏彩色B超

  (4) 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

  (5) 电子胃镜

  (6) 结肠镜

  (7) 动态心电图

  (8) 高压氧舱

  (9) 体外振波碎石治疗泌尿系、胆道结石

  (10) 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

  (二)门诊治疗特殊病种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肾移植用国产抗排斥药

  (3)肿瘤放化疗

  参保职工门诊需做以上特殊治疗的应持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及保险证到定点医院,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和《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费用明细表》,由医院医保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到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后,进行检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肾移植用国产抗排斥药个人支付10%费用。肿瘤放化疗个人支付30%的费用。

  (三)门诊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的规定

  (1)范围: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指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 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困难、肾功能衰竭等情况。

  (2)费用结算:门诊紧急抢救危重病种未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结算。门诊紧急抢救后转住院的患者,其在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并入住院费用中,按一次住院对待。未转住院治愈后直接出院的,按住院的办法结算。

  三、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种类和规定

  凡参加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并患有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慢性病补助。

  (一)、慢性病的申报

  1、申请人到所属的部门领取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

  2、申请人选择一所就诊慢性病的定点医院。

  3、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病程纪录等 ),并加盖医院公章。

  4、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原件。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加盖章。(主诊断必须符合八种慢性病之一)

  6、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

  7、凡提供的医疗资料必须是二级以上医院两年以内资料。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9、资料上交时间为每年1月5日前及3、6、9月底。

  10、慢性病审批后的有效期暂定为2年,满2年后应重新申报。

  (二)、慢性病的种类

  根据西安市劳发 〔2002〕114号文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慢性病种范围为: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2、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3、原发性高血压病(Ⅱ期以上高血压,限五十周岁以上人群)

  4、脑血管病恢复期(含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8、恶性肿瘤晚期

  四、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

  (1)就医程序

  参保职工患有《住院病种目录》疾病时,门诊医生开具住院证后持专用病历、医疗证、住院证到所就诊医院的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并交付押金,经住院治疗达到出院指征后到住院处结算,交付个人自付部分后、即可出院。

  (2)费用结算

  患者出院时需支付以下几部分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门槛费); 部分特殊检查、治疗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需自付30%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封底线以下,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超出基本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及《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

  五、大额医疗补助

  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超过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后,定点医疗机构将通知患者本人,患者本人或亲属要提出使用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的申请,经就医医院同意后,携带专用病历及医疗证到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批准后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费用记帐。在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赔付标准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10%。(特检及一次性费用仍按30%自付)

  六、有关规定

  (1)在西安就医的参保职工只能到具备定点服务资格并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到非西安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就诊(紧急抢救除外)的。费用自理。

  (2)调出、死亡人员必须及时交回专用病历及医疗证。如未按规定交回,对发生的医疗费用要负全部责任。

  (3)如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三、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西安市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西安市事业单位不断扩大招聘规模,为广大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这里是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参考。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涉及多个西安市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等。详细招聘单位信息请参考各单位官方网站或相关招聘公告。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的岗位种类繁多,适合不同专业背景的求职者。招聘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文员、会计、工程师、医生、教师等。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请参考各单位招聘公告。

三、招聘条件

作为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一般要求应聘者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学历、专业要求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同时,各单位可能针对不同岗位设定了具体的招聘条件,求职者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各单位招聘公告。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首先,应聘者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招聘标准的应聘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和方式请参考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招聘公告。一般来说,应聘者需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注意,报名时间一般较短,及时关注招聘网站的最新消息十分重要。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事业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详细阅读并理解各单位招聘公告内容,确保符合招聘条件。
  2. 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并保持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
  3. 认真备考,熟悉相关知识,提高笔试面试的成绩。
  4. 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5. 注意个人信息安全,谨防诈骗。

希望所有求职者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事业单位工作的机会。通过事业单位的工作,可以享受稳定的薪酬、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相信在西安这座千年古城,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能为您带来丰富的体验。

更多信息请关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招聘公告,祝大家好运!

参考链接:

四、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2021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详细解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稳定的公务员职位。而在西安这座古老而美丽的城市,事业单位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那么,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呢?本文将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一、考试信息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信息。根据相关消息,该市事业单位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笔试将涵盖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等内容,而面试则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察。

考试科目方面,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级)、综合应用能力测验(乙级)、公共科目汉字书写和专业知识等。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对这些科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岗位

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种类繁多,涵盖了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其中包括教师、医生、工程师、科研人员、文化艺术工作者等,满足了不同人士的岗位需求。在选择报考岗位时,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进行合理的选择,以提高竞争力。

对于部分岗位,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资格证书。因此,报考同学在报名前要对自己所报考的岗位要求有所了解,必要时提前准备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条件

关于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时间及条件,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一般情况下,报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报名通常需要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同时,也有一些特殊岗位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条件方面,一般对年龄、学历等有一定的要求。此外,还有一些岗位对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资格证书的要求。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查看招聘公告,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

四、备考指导

为了提高备考效果,考生需要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制定详细的备考计划。首先,要对招聘考试的内容进行充分了解,明确重点和难点。其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可以选择参加培训班,查阅相关教材和资料,参加模拟考试等方式进行备考。

另外,还需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增加阅读量、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五、面试准备

面试对于事业单位招聘来说非常重要,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的环节。在面试前,考生要对自己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全面了解和准备。同时,还要关注当前热点话题和社会问题,提高自己的综合运筹能力。

面试过程中,考生要自信沉稳,表达清晰,展现自己的优势和能力。同时,要注意形象、仪态,做到举止得体、言谈得体。面试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整体的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因此考生要全方位准备。

六、招聘政策解读

除了考试信息和招聘岗位,考生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招聘政策和待遇。在报名前,可以查询招聘公告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该市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培训政策、福利待遇等。这些信息对于考生选择报考岗位和备考意义重大,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七、结语

综上所述,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涉及的信息比较广泛,考生要提前进行详细了解和准备。只有在全面掌握招聘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做出合理的报考决策和备考计划。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进入理想的事业单位。

题图来源:Unsplash.com

五、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事业单位评聘结合细则?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各级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发[1986]3号、国发[1986]27号文件和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1988]8号文件规定,全国的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坚决执行统一制定的政策和评聘的标准,不得自行其是。如果需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政策和特殊规定,须报经人事部审核批准。

  三、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必须在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首次评聘工作中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经验,检查、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国家批准的人员编制、首次评聘下达的高、中级职务数额和工资总额内,按照职位分类原理,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企业、事业以及不同类别单位的实际情况,审定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如认为有必要,可提出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最高档次的指导性意见。

  四、企事业单位因自然减员、调动、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人员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缺。由于事业发展以及破格评聘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等原因,需要增设专业技术岗位,须在规定的增资指标范围内,经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五、一九八七年以来新建企事业单位,应在批准的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内,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定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步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各地区、各部门要清理检查首次评聘工作中制定下发的文件,对于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和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有关文件(含实施意见或细则),一律停止执行。今后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教委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按照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评聘范围,不得自行设置和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八、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工作实绩,积极为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破格条件由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报人事部审核。

  九、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需技术行政领导兼任的,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职责,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数额。兼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地、市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程序评聘。

  十、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应由包括中、青年专家在内的具有本专业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组成。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应由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高级评审委员会由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报人事部备案。一些国务院部门设在地方的直属单位不具备组建某些系列评委会条件的,不能自行组建,可以委托当地的有关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评委会的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评委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在评审评委本人或其亲属专业技术职务时,实行回避制度。要改进评审方法,实行考试(含答辩)、考核、评审相结合,对不同系列、不同层次各有侧重的办法,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评审结果应报相应的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备案。

  十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和竞争聘任,不搞论资排辈。要有明确的聘任期限。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也可与一个重大项目(一项课题)的周期相同。在聘期内或聘任期满,经严格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按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另行聘任适当职务,享受新任职务的工资待遇。对解聘、低聘的人员,可按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增加的工资至少降低一级的办法处理。

  十三、各单位应加强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见习期的考核工作。根据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按试行条例的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十四、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经批准在哪个范围内评聘的,则在哪个范围内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工作专业,应按拟新聘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经过试用考察,按工作岗位需要聘任适当的职务,并按新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五、企事业单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职务工资,一律从聘任之下月起,分别按有关工资的规定和标准计发。目前经济效益很差的企业,如何兑现职务工资,由企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十六、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的特点,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考核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任期期满考核相结合。考核要广泛听取领导、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要记入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或晋升、奖惩的依据。

  十七、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关于计算机应用软件人员、统计员等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试点工作。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今后,凡全国统一组织资格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十八、对于特大型、大型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中主体系列的高层次人员,在核定岗位设置和实行考评结合的基础上,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任职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十九、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评聘、资格考试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行为除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有评审权的单位,可令其暂停评审直至收回评审权。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过去未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职称改革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七、事业单位职级并行细则?

1、转为参公单位;

2、落实车补、增长工资;

3、实行职级并行;

4、实现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宗旨包括: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八、贵州事业单位改革细则?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事业单位中人过渡细则?

事业单位中人:

一、中人10年过渡期,不是过渡期后,所有中人就退休了

“中人”是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

但10年的过渡期仅针对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中人。

二、10年过渡期,目的就是给补偿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纳入社保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确保待遇的平稳过渡。

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这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其养老待遇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1、保底: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2、限高: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按以下规定发放:

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

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可以绝对保证10年过渡期内的退休的“中人”待遇水平不降低。

十、山西事业单位改革细则?

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